重磅!国家卫健委答复:村医编制、待遇……

2024-08-16
来源:中国医疗健康网

国家卫健委发布多条基层医疗相关建议提案的相关答复,涉及基层医务人员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编制分配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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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

工资水平的建议


国家卫健委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87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基层投入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政策,持续推动各地落实“两个允许”,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服务能力,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细化政策


2009年,财政部联合原卫生部印发《关于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的意见》明确提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并对具体如何核定任务、核定收支有明确规定。


2019年,财政部联合我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等5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2020年,2022年我委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权重分配参考的通知》等通知,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政策,保障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收入。


(二)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2018年起,我委先后启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软硬件建设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促进各地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水平。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宜乡则乡、宜村则村,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委正在研究更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三)关于加大对山东的转移支付力度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并向包括山东省在内的地区适当倾斜。


一是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4元,中央财政已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其中山东省为45.9亿元。


二是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24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其中山东省5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三是支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24年,中央财政已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其中山东省5.77亿元,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其中,山东省青岛市、山东省潍坊市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周期三年,中央财政对每个示范项目在实施周期内安排5亿元补助资金。


四是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其中山东省3.01亿元,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培训、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五是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下达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其中山东省1.05亿元,支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等。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持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完善待遇保障机制,推动落实“两个允许”,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水平,提升服务能力,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稳定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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